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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27日下午,郑州建纬矿产资源研究院在本所党建室举行了每周例行内部培训。本次培训由毕琼媛律师主讲,主题为“石墨矿投资法律尽职调查实务之投资风险告知书”,重点围绕投资风险识别与防控展开,旨在提升团队成员在矿业投资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能力。
培训中,毕律师结合当前矿业投资市场的实际情况,深入剖析了小微企业在石墨矿投资中面临的共性法律风险。她以一份《投资风险告知书》为例,系统讲解了如何在尽调过程中精准识别并向客户揭示核心法律风险。


毕律师强调,一份专业的风险告知书是保护客户利益、明确律师执业边界的重要工具。她指出,在石墨矿投资项目中,以下三类风险尤为致命,必须在告知书中予以重点提示:
第一是矿权存续风险:探矿权证是否已过有效期,是决定项目投资价值的基石。若权证存在被注销或无法续期的重大风险,项目开发便失去了合法基础。
第二是股东出资风险:目标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相符,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股东的责任承担。巨大的出资缺口不仅影响公司运营,股东更可能面临补缴义务。
第三是实控人信用风险: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,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履约及偿债能力,给投资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。
毕律师指出,若上述风险真实存在且不可逆转,律师应基于事实和法律,向客户明确提示“可能面临投资款全额损失”的严重后果,并建议“立即终止本次投资合作,避免损失扩大”。
通过本次培训,团队成员对矿业投资法律尽职调查的实操要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,特别是对风险告知书这一实务工具的应用有了清晰的认识。大家表示,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未来的法律服务中,为客户提供更专业、更严谨的矿业投资法律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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